索 引 号:xhxgsj/2024-00850主题分类:其他发布机构:县市场监管局
发文日期:2024-04-02文  号:主 题 词:
名  称: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(2024年第1期)
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(2024年第1期)

 一、总体情况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以及本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(含专项监督抽检计划),我局组织食品流通环节、食品餐饮环节食品抽检,共抽检120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,其中合格样品118批次,不合格样品2批次。

二、不合格产品情况:

此次监督(专项)抽检共2批次食品(包括食用农产品)、酒类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签、噻虫胺,酒精度详细内容见附件。

处置情况:

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我局已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,防控食品安全风险,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涉事企业未提出复检或异议。涉及外埠的一批次“商务专供酒(酒精度:53%vol)”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,经调查该商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 

食品安全消费提示: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,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,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,如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、成分或配料表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;不要购买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,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;不要购买公布所列批次不合格产品。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,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,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相关批次的不合格食品,应停止食用,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。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

报电话12315。

特此公告。

(抽检信息详见附件)。 

附件:

附件1:食品抽检合格表.xls

附件2:食品抽检不合格表.xls

附件3:关于不合格检验项目的说明.docx

附件: 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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